关于2015年度长沙市高职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长教通〔2015〕75号
各市属高职院校:
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市属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现就2015年度我市高职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
2015年,我市高职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立项数为:长沙市对接地方产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示范基地3个、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特色专业2个、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精品网络共享课程5门、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4个、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团队4个。
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原则上按照《关于评选长沙市对接地方产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示范基地的通知》(长教通〔2013〕191号)、《关于开展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重点特色专业和精品网络共享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3〕192号)、《关于印发<长沙市高职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组建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13〕251号)和《关于开展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4〕158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注:技能大师工作室2014年起更名为技能名师工作室)
三、立项原则
1、对接地方产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和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重点向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和技能型紧缺人才相关专业倾斜。
2、为推进我市高职教育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充分发挥重点特色专业在不同专业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立项专业不重复。
3、精品网络共享课程优先考虑在网络课程开发方面有规划、有平台的院校。
4、为推进校企深入合作,高职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要求来自企业,或者与企业联系紧密,经常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5、对于成功立项的项目,市教育局将下拨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建设,项目所属院校也应安排相应的配套经费。
6、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与已入围省级以上的相关重点项目重复。
四、申报方式
学校推荐申报,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收集装订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我局高等教育处(申报表一式六份,佐证材料一份),相关文件电子版可到QQ“长沙市直属高校群”文件栏中下载。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发至高教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滔;联系电话:84899750、15974152273。我局在审核申报材料后,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审核确定并公布评选结果。
五、申报时间
2015年度长沙市高职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长沙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