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社局原副局长靠民工培训敛财 一审获刑6年

23.10.2014  11:24

  ■制图/王珏

  核心提示

  没民工就业培训机构办学资质?需就业培训的民工人数不够?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送“好处费”就可以了。多年来,长沙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尹久长共收受“好处费”32万元。致使长沙多家民工培训学校骗走国家补贴476万余元。22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尹久长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获刑6年。

  华声在线10月22日讯 为促进民工就业,政府委托培训机构组织民工免费参加就业培训,帮助他们就业,达到一定就业率的培训机构可以从政府部门领取专项补贴。然而,这一关系民生的政策,却成了长沙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尹久长的敛财之道。在尹久长的关照下,3年来长沙多家培训学校骗走国家补贴476万余元。

  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尹久长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获刑6年。

  已就业员工仍被安排培训

  “只要有中国国籍,就可以免费参加培训。”4年前,尹久长在公共场合说的这句话,迄今仍温暖着不少农民工。

  从2009年11月开始,为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长沙市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政策,由劳动保障部门下达了培训计划,对年龄在16岁至45岁之间、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免费培训。在培训机构的就业率达到80%的前提下,培训机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领补贴。

  然而,一些返湘在长沙参与了免费培训的民工,却失望地发现,这些号称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帮助就业的培训,完全流于形式,毫无正规性可言。“培训就是讲解一些国家政策,上课的时间很少,几乎没教什么东西,也没有所谓的职业技能鉴定。”农民工陈实(化名)便是慕名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之一,在长沙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参与过培训,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很多已在企业参加工作的员工也被莫名其妙地安排在这里接受就业培训。

  批复无资质培训机构办学

  2013年6月,一名群众的实名举报让尹久长主动投案自首。今年5月20日,尹久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向天心区法院提起公诉,长沙市农民工免费就业培训的黑幕也浮出水面。原来,陈实所在的这个培训机构,是没有办学资质的。

  2009年3月,长沙市机械技工学校校长蔡某(另案处理)在请示尹久长后,以个人名义成立了民办的长沙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该培训中心是依托和借助机械学校的办学资源,没有相应的师资力量和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和办学条件,当时身为长沙市人社局副局长的尹久长却批复同意其办学,还将其确定为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

  致国家被骗补贴476万余元

  天心区人民法院查明,长沙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机构培训时间严重缩水、伪造就业证明、培训期间的督查流于形式。尹久长心知肚明仍违规审批,还授意学校对企业已就业员工进行培训,再以培训民工就业的名义申领补贴。法院审理查明,长沙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机构违规获得国家专项补贴476万余元,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其间,长沙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机构负责人多次给尹久长送“感谢费”。同时,学校年底要发奖金,少不了要尹久长点头。从2009年到2013年,长沙市机械技工学校校长蔡某在请示尹久长后,给每位校领导每年违规发放了2万元“年终奖”,蔡某为此给尹久长送去了4万元好处费。

  审判

  受贿32万,一审获刑6年

  法庭上,尹久长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3年12月至2013年6月,时任长沙市人社局副局长的尹久长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为蔡某等人在农民工培训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32万元,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从开发商处购置了一个门面。

  尹久长违背法规和事实,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就业补贴专项资金遭受重大损失,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尹久长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利,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非法所得28万余元全部上缴国库。

  ■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王宇 熊胜羿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