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举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借款合同暨投资意向协议签约仪式【图】
8月20日上午,长沙市举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借款合同暨投资意向协议签约仪式。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刘明欣,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王学东,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明理出席签约仪式。省交通运输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区县(市)政府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寄华主持。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市公共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双方签订长沙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64亿元借款合同(仅含首批望城、浏阳、宁乡申报的项目);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公共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双方签订基金合作框架性协议,拟合作设立开元发展(长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管理合作基金,打造城市综合运营平台,作为新形势下长沙市城市建设的新型市场投融资主体,从事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和公路、港口、交通枢纽等地面交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建设。长沙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借款合同暨投资意向协议的签订是国家开发银行对改市交通项目建设的大力支持,使长沙市成为继宁波后全国第二个获开行支持的市级统贷平台的,也是该市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惠及全市38个国省干线公路重点项目,覆盖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区和岳麓区,总里程达579.42公里,总投资规模98.72亿元,将极大优化全市整体路网、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要求,并有助于带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全市产业体系发展,有力助推长沙市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目标的实现,促进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大提升,推进湖南“四个交通”建设上台阶。
本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贷款符合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举借政府性债务的相关规定,采取“市级统贷统还”的模式。即“市级出平台,县级出资产”:由市级平台作为借款人,负责承接和归还开行贷款,并由市财政对市级补助的贷款进行信用担保;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县级贷款的抵押物。本次向开行申请64亿元贷款,期限15年。其中市级配套11.73亿元,县级使用52.27亿元。
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贷款本息偿还由市、县财政分别筹措,即市财政偿还用于市级补助的贷款本息,县(市)区财政偿还用于县级自筹的贷款本息。
来源:长沙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