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沙市中小学首届漫画大赛——抗战英雄卡通形象原创设计的通知
长教通【2015】11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
漫画是特别贴近青少年的一种雅俗共赏的艺术形式,其风格多样、幽默风趣、贴近生活、雅俗共赏,可以陪伴孩子一路成长。卡通漫画是借鉴卡通手法创作的漫画形式,造型生动灵活、表现幽默风趣,深受广大学生喜爱。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用当下中小学生喜爱的卡通漫画形式表达对抗日英雄的敬仰之情,让青少年铭记历史,热爱祖国,奋发图强,同时,倡导新的创作理念,提倡健康、有益、快乐的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发挥学生的艺术创造力,满足学生兴趣爱好需求,提升绘画素养,打造校园漫画爱好者创作、交流、展示的舞台,用小画笔描绘大梦想,特举办长沙市校园原创抗战英雄人物卡通漫画大赛。
一、主题
长沙市中小学首届漫画大赛----抗战英雄卡通形象原创设计
二、时间
2015年9月----12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文明办
承办单位:长沙希望校园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文艺生活●艺术中国杂志社
大赛组委会
顾 问:卢鸿鸣 郑力虎
主 任:缪雅琴 梁飞彩
副主任:廖学文 陈星卫 胡 俊 陈建安
成 员:郑 敏 詹 蓉 杨新志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长沙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地址:长沙市茶子山路320号,电话:0731-84899711)
四、参赛对象
长沙市中小学校全体师生。
五、作品征集
各区、县(市)所辖学校由区、县(市)教育局收集汇总、统一交大赛组委会;省市直属学校及有高中的民办、子弟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收集汇总,统一交大赛组委会。
六、活动安排
1、 9月17--30日 宣传发动,漫画知识培训
2、 10月1日--11月10日 作品创作
3、 11月10--20日 作品征集
4、 11月20--30日 作品评选
七、奖项设置
1、大赛组委会按教师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以及最佳色彩大奖,最佳创意大奖,最具潜力大奖等单项奖。
2、大赛组委会设最佳组织奖、最佳指导教师奖。
3、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委会有永久的使用权(包括用于画册、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支付稿酬。优秀作品将作用于专题漫画展览展示之用,并由组委会颁发采用纪念证书。获奖作品将在《文艺生活●艺术中国》杂志发表。所有参赛稿件一律不退回。
八、活动要求
1、参赛作品题材以抗战英雄为卡通漫画人物原型,以抗战将领、老战士、老同志、小英雄及湖南省抗战英烈人物为主要创作对象。
2、作品要求积极发挥创意想象,画面效果丰富,活泼、大方、时尚、可爱。
3、作品可采用手绘和电脑设计,形式既可是单独形象,也可采用组画,强调作品的创意和完整性。
4、作品统一提交A4幅面高精度彩色图。
5、参赛者在作品反面注明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包括:姓名、年龄、组别、联系电话)。格式如下:
6、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的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将视为无效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评委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已正式发表的作品可以参加本次比赛,但在报名时应注明发表时间、发表途径。
7、本次大赛所有作品,版权归属于组委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获奖优秀作品将经作者同意后,按作品表现主题推荐给相关部门、公益网站作为社会公益宣传之用。
附:长沙市中小学首届漫画大赛作品汇总表
区、县(市): 学 校: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