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双十一”严查公职人员上班网购 顶风违纪将通报

12.11.2014  13:31

   长沙县:抓好“11·11”特殊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1月12日讯(记者 晨星)今日,记者从长沙市纪委获悉,长沙县纪委紧紧抓住“11月11日前后是网上购物的高峰时段”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整治公职人员上班时间浏览购物和非法网站行为。

  一是前期摸底调查。11月初,长沙县纪委联合县电子政务办对10月份的县政务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存在一些在上班时间内访问网络购物网站、非法网站的记录,并且还检测到一些在下载文件过程中因存在病毒而被拒绝访问的记录。督查情况在县内媒体《星沙时报》、县纪检监察网站及县电视台进行了通报。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下发《关于做好“11·11”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国家公职人员上班时间一律不允许通过电脑、手机终端等上网行为设备使用县政务网浏览购物网站、非法网站。同时,要求各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被通报的几个单位还要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

  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县纪委将联合县电子政务办,对“11·11”期间县政务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顶风违纪的,将通过IP地址锁定使用者,严肃处理;对自己使用的工作电脑监管不力的,也将严肃追究责任。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
(作者:记者 晨星)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