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下河街火灾事故物业负责人受审(图)

21.08.2015  10:33

8月20日,下河街与五一大道交会处附近,商铺大门都已关闭,商铺已经转移到中山路小商品批发城,但生意并不太好。组图/潇湘晨报记者 蒋丽梅

  红网长沙8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张树波 实习生 周思远 齐洁)去年6月22日,下河街大众、桥头小商品市场起火,32小时后大火才被完全扑灭。火灾造成101户商户受损,直接财产损失932.3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被刑拘。

  今年8月20日上午,天心区人民法院,大众小商品市场物业管理方(长沙市龙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物业”)法定代表人戴东(化名)被起诉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公诉人称,戴东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在收到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书后,拖了半年才动工,且整改不完全,应当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戴东对此辩解,之所以拖延整改是因为业主的分摊费用没到位,并非故意。经过3小时庭审,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再审。

  2006年9月,开发大众小商品市场的长沙市大众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龙马物业签订协议,委托龙马物业进行大众小商品市场经营和管理,同时约定消防设施的维修、养护等全部费用由龙马物业承担。协议写明,企业负责人也是消防责任人。

  2008年,戴东担任龙马物业的法人代表、经理。2013年6月28日,天心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大众小商品市场作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未按规定设置排烟设施等6项问题,并责令同年9月22日前改正。

  起诉书指出,收到整改通知书3个月后,戴东才将消防整改的费用预算及分摊通知张贴在市场。其间,龙马物业经消防部门同意,将整改延期至2013年12月。

  公诉人称,戴东在签收整改通知书后,拖延了半年才动工,且只对市场附一层进行了消防整改,直到去年6月22日火灾发生。经认定,起火点位于市场1楼夹层,排除了人为纵火、生活用火不慎、遗留火种、自然引发火灾,不能排除线路及照明灯具故障引发火灾。戴东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应当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