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货运站携商户款跑路 律师建议保留凭证维权
星辰在线12月1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通讯员 徐哲) 张女士是长沙马王堆附近的经营户,平时都是委托马王堆的货运站发货和代收货款。最近,她得知合作了两年多的货运站负责人已经跑路,导致拖欠的20多万元货款无法收回。张女士说,和她有相似经历的还有近八十位经营户,拖欠的货款高达数百万。
“我们去派出所报案,经查询,货运站负责人的身份信息是真实的,但公安部门认为此事属于经济纠纷,不予立案。而我们去到法院后,法院又认为此事涉嫌诈骗,应由公安机关受理。”张女士如今面临无处申诉的局面,不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维权渠道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廖格平律师获悉情况后认为,张女士的情况应该具体分析后采取对应的维权渠道。如果货运站的工商信息是真实的,货运站负责人的身份信息也是真实的,货运站拖欠代收货款多年,张女士和货运站之间就返还货款的纠纷可能是民事纠纷。现货运站跑路,不能归还代收的货款,张女士可以调取货运站的工商信息和负责人的身份信息,提供货运站拖欠代收货款的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诉请法院判决货运站返还货款。但如果货运站跑路,货运站的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可能会存在困难。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货运站是在市场周边或市场里面租赁门面,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挂上货运站的招牌收取他人的货物,开出的收货单据没有加盖公章,签的收货人名字笔迹潦草无法辨别,本身就是个假名,代收托运人货款后一直没有返还或返还的货款仅为一小部分,经营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就跑路,留下的手机号码也无法联系,这样的货运站代收货款后跑路,其行为涉嫌诈骗,托运人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如果派出所不立案,托运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
廖格平特别提醒,托运人要特别注意客户特别指定的货运站,有的“客户”先在托运人处以现款几千元买货后又电话联系买几万元的货物,特别指定送货和代收货款的货运站,这样的货运站短短的几天、十来天时间可收取几家托运人价值几万元的货物后跑路,这样的货运站铁定就是个诈骗犯,大家可以直接报案。
“货运站代收货款方便托运人及时回笼资金,但同时也给托运人带来了风险,一旦货运站不诚信,代收货款后卷款潜逃卷,托运人货钱两空。”廖格平表示,在长沙高桥大市场、三湘大市场、马王堆市场周边屡屡发生的货运站卷款潜逃事件,扰乱了货运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侵害了托运人的合法财产权利,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威信。
核实货运站是否有工商登记
保留发货和代收货款凭证
廖格平提醒,委托货运站发货和代收货款,要核实货运站是否有工商登记,不能只看货运站挂了招牌,或者是客户指定的货运站,同时还要及时催收货款,如果和自己的买主核实货运站已经代收了货款,要尽快催收货运站付款,如货运站不付款,可以请当地街道司法所调解或向法院起诉。另外还要保留委托货运站发货和代收货款的证据,向货运站签收的收货凭证,要注意加盖的公章清晰真实,签收的收货人名字要工整完整,代收货款的金额要明确。如果发现货运站有拖欠货款不付,已经跑路,要收集好材料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货运行业的准入门槛低,投资几万元就可以开门经营,帮托运人代收的货款虽然只有几百、几千元,但聚少成多就是一笔巨额资金,少数货运站见利忘义卷款潜逃,对此作为货运市场的管理方应加强管理。”廖格平认为,当地的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于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核实承租房屋经营货运业务的租赁户的身份信息。当地的工商部门应对于在辖区内经营货运业务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规范,对于无证经营货运业务的个人应及时查处,另外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于辖区内经营货运业务的商户的信息及时在工商部门的官网上披露,便于大家的识别和挑选经营户,对于不良货运业务经营户的信息应曝光,对于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经营户应予肯定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