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女子逼“小三”丈夫写借条 向法院起诉被驳回
07.02.2015 11:48
本文来源: 新浪湖南
丈夫出轨,曾玲逼迫“小三”的丈夫写下借条,并拿着这张“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却被法院驳回了诉请。2月6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6月4日,曾玲的丈夫与徐强的妻子曹茜在酒店开房约会时,被曾玲发现。在曾玲的要求下,徐强被迫向曾玲出具了一张借条,并载明:“因工厂资金周转不动向曾某借支人民币(叁万元)(30000)整,6月25日还现金。”
同年7月31日,曾玲便拿着这张借条向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徐强归还这笔3万元的“借款”。 法庭上,徐强提出,当时是因为他的妻子与曾玲的丈夫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借条是自己被逼写下的,因此认为双方不存在实际的借款关系。他也提出在此之前,他和曾玲也并不认识,更没有发生过任何金钱上的往来。
法院审理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本案借条的出具并非徐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也没有实际交付钱款,双方并不存在实际的借款关系,曾玲要求被告徐强偿还借款3万元的诉请应依法予以驳回。
潇湘晨报郴州2月6日讯 记者刘双 通讯员朱锋云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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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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