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院院长到湘南学院作学术讲座

10.06.2015  19:30
  • 授课现场
  • 学生们纷纷提问
  • 湘南学院校长王晓萍为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左)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   湖南法院网讯  6月9日上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应湘南学院的邀请,为湘南学院师生做《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律思维》的专题讲座,湘南学院法学院师生200余人到场聆听。湘南学院王晓萍校长为罗水平院长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

      罗水平首先介绍了法律思维的基本概念,并分析了为什么司法活动需要独特的法律思维;接着他又结合具体的案例对法律思维的特征及主要内容进行讲解。他认为,法律思维不同于其它思维,是具有一套特有的概念体系、价值体系、逻辑推理方式、权利义务和责任分配体系的思维,既包括了实体法的思维方式,又包括程序法的思维方式。最后他从政治层面、经济层面、道德层面、舆论层面指出了当前法律思维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方式。整堂课既有理论的阐述,又有具体案例的论证;既有对司法改革政策的解读,又有对现实层面的思考,深入浅出的分析、热情洋溢的讲解,博得了在场师生热烈的掌声。

      互动阶段,学生们就宪法与民法对私权利的保护问题、在校学习及学生未来就业问题、司法公正与效率问题等提出疑惑,罗水平对学生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鼓励他们珍惜大学校园生活,专心系统地学好法学理论知识,勤思、笃行,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实践能力,以适应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同时他还表示欢迎同学们到郴州中院实习。

      该校科研处处长曾天雄指出,罗水平的讲课内容丰富、观点新颖,有理论的深度和实践的高度,特别是对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法律思维有着独特的解读。

      据悉,2010年郴州中院与湘南学院合作共建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实践基地,2011年该院设立创新项目—湘南学院法律服务志愿者窗口,2012年获校级“法学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立项,2013年获省教育厅立项,成为湖南仅有的两项法学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之一,双方合作成效尤为显著。此次罗水平应邀到湘南学院讲课,是落实中央于关于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重要举措。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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