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四举措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6.11.2014  18:19

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前,邵阳县农村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四项举措。

发展集体物业经济。引导区位优势明显的村,合理利用区位和征地补偿费多的资金优势,兴建专业市场、仓储物流的设施、超市等集体物业项目,实现土地和资本的有效结合,以获得稳定的物业租赁收入。

发展产业服务经济。即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创办服务实体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农民发展产业提供配套设备、设施租赁服务;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土地、房产等资产入股,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通过中介服务,以“分红”或服务费用的方式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发展资源经济。引导开展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引入现代农业项目,实现土地租金级差,增加村级集体收入;鼓励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合作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项目,以土地使用权、资产、知识产权等资源形式参股,增加村集体的资源开发收入和经营服务收入。

发展存置经济,即盘活集体存置资产。对村级集体所有的林场、经济场、园艺场、“四荒地”等,进行必要的规范整理和基础建设,将盘活集体存置资产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结合起来,以市场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因村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走多元发展之路。通过承包、租赁参股经营等多种形式盘活集体资产,使集体资产在保值中增值,形成连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通过这四项举措,到“十三五”末,全县658个村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之内的村要达到50%,20万元以上的村要达到30%,50万元之内的村要达到10%,50万元以上的村要达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