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生鲜食品须贴"身份证" 长沙消费者称更有安全感

24.01.2016  12:16

  “舌尖上的安全”历来是老百姓关注的大事。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生鲜食品即将迎来“史上最严新规”。新规对超市自设的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和规范。该规范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到超市买生鲜食品将更加有“安全感”,但超市却犯愁了,称落实起来有困难。

  新 规

  生产日期产地标注要清晰

  征求意见稿对超市的自售散装及生鲜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提出了规范,明确要求超市在自设的生鲜食品包装物上应标明食品生产日期以及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信息,禽畜肉类的产地也需要标注出屠宰厂的具体地址。超市内经营肉类熟食、面包等保质期较短的散装食品,可参照该规定进行办理。

  征求意见稿被不少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生鲜食品包装规范”。那么,这项新规到底有多严呢?以标签内容为例,标签上除注明重量、价格外,还要写上生产商以及产地名称,并将生产商的地址、联系方式、产品保质期、贮藏条件等一一列出。其中,畜禽肉类应标注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果蔬的生产日期应标注收获采摘日期,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出厂日期。产地不能简单写到市,而是要具体到屠宰厂地址、果蔬的产地地址、水产品所属的水域地址。在保质期上,将打破传统的按天标注,鼓励超市经营者按小时标注禽肉类等生鲜食品。

  在包装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对生鲜食品进行包装应当符合生鲜食品在运输、贮存、陈列和销售等过程中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防止生鲜食品遭受机械损伤、腐败变质和二次污染。同时,对于包装材料和使用,征求意见稿明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且不得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非食用物质。

  现 状

  超市生鲜包装五花八门

  近日,记者走访长沙多家超市,发现超市生鲜食品的标签五花八门,甚至消费者最为关注的“生产日期”一栏,在多个超市的生鲜食品标签上显得很模糊。

  记者发现,大多数超市生鲜食品的标签信息都设置有商品品名、产地、等级、单价、重量等基础信息。部分超市还会在商品标签上设置“备注”项,补充说明生鲜食品的储藏条件,如建议常温还是冷藏等提示。但是这些标签却经不起仔细审验,离新规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

  对于生产日期,一些超市生鲜标签直接不设与“生产日期”相关的项目。少数超市在生鲜标签上特意设置有“此日前食用”、“生产(包装)日期”项,但也多为空白项。此外,一些超市还将生产日期直接等同于包装日期、打印日期、过秤日期等。

  反 应

  消费者点赞,超市却说难

  “标签写得更仔细具体,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到食品的产品、日期等相关信息,购买起来更有‘安全感’。”正在某超市选购蔬菜的胡女士说。对于新规规定,很多消费者都点赞。

  但是,超市却犯难了。不少超市的经营者纷纷表示,新规初衷是好的,但是能否落地实施还是有难度。

  长沙一家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举例说,蔬菜水果方面,连锁超市部分生鲜一直和一些生产基地直接对接合作,详尽标注的话,做到难度并不大,但是还有很多生鲜产品是和第三方经销商、代理商合作的。“经销商、代理商本身和生鲜原产地就是层层代理合作的模式,不少生鲜食品是从大的批发市场采购来的,对方最多是提供一个大致的产地信息。而且超市不少生鲜食品都是前一批、后一批混卖的。”他表示,要层层追溯下去,需要在采购之余花费额外的人力、物力,会助推生鲜商品本身的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