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质监局查处无CCC认证电动助力车
01.12.2014 23:25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明确规定,电动助力车的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每小时。如果超过标准要求的,必须经过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有的电动助力车重量和车速超过标准要求,有的电动助力车没有获得生产许证或者强制认证,执法人员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助力车进行了立案查处,等待进一步处理。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1.12.2014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