襁褓婴儿状告父亲索要抚养费获支持

15.06.2016  19:39
   湖南法院网讯   (邓晓胜 王娟) 出生半年,从未见过父亲,亦未享受来自父亲如山般的爱,因生活困难,襁褓中的陆小小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父亲承担抚养义务。近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最终支持了陆小小的诉讼请求。

  2016年1月,陆小小出生于长沙某医院,小孩的出生本该为家庭带来欢乐,可自陆小小出生后,父亲却从未前来看望过他,也未支付过抚养费,陆小小亦跟随母亲陆晚朝在外租住生活。现因母亲处于哺乳期,且身患重病,不能劳动,无经济来源,母子俩的生活面临困难,于是,陆小小起诉至法院,要求父亲蒋友德每月支付生活费2300元。蒋友德则辩称,婚前陆晚朝隐瞒了病情,且自己没有固定工作,之前已和前妻生育二个小孩,抚养压力大。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陆小小之母陆晚朝与蒋友德系合法夫妻,在陆小小出生后一直分居生活,且陆小小尚在哺乳期,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考虑到陆小小尚在哺乳期,其母陆晚朝患有特殊慢性疾病,无工作、无收入来源,而蒋友德又拒绝变更抚养陆小小,法院决定在参照湖南省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给付抚养费的标准,同时考虑到蒋友德之前已生育二个小孩需要抚养的情况,酌情认定由被告蒋友德在陆小小哺乳期内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待陆小小哺乳期满后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文中人名皆系化名) 来源:新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