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五大举措 创造最佳成绩
——我市森林防火实现2015年全年零火灾
2015年,长沙市各级认真落实抓领导、抓宣传、抓管理、抓队伍、抓调度五大举措,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森林防火史上最佳成绩,全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受害率均为零,首次实现全年无森林火灾事故。
一是抓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全面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管理体系,实行“定人员、定山头、定责任”,“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三定三包”责任制,把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地块。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基层,深入林区,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稳定、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抓宣传,筑牢思想防线。 在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及林区道路设立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各乡镇全面实行了禁火令等宣传资料入户签收制度,在特别防护期和高火险时段,市、县利用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发布火险预警信息,通过电视、电台连续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乡镇村组采取“村村通”广播宣传和护林员鸣铜锣禁火、电喇叭巡回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违规用火一律拘留、失火烧山一律判刑、防控不力一律问责”。全市森林防火宣传实现了四个100%到位: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了1块大型永久性固定宣传标牌,每个有林行政村设立了5块以上小型固定宣传牌,每个村、组、学校设立了1个固定宣传专栏,每家每户发放了禁火令。确保了把森林防火宣传触角伸到了每个村组、每个角落,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提高了全民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
三是抓管理,严控野外火源。 突出重点林区、重点地段、重点人群的监管,加强林区火源排查巡查,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实行护林员24小时值班制和火灾报告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重点地段有人看、野外火源有人管。防火紧要期,特别是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各地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和相对集中坟山墓地等重点防控部位,实行重兵把守,包保到点到人,对幼老痴呆等重点人员落实监护责任,实行禁止明火上山等严密措施。同时,建立火案查处奖励制度,鼓励基层护林人员和群众参与野外火源管理,对凡及时发现、举报野外违令用火行为并得到有效处置的,根据情形给予1000至3000元奖励。真正做到全民发动,科学防控,最大限度降低了火灾风险。
四是抓队伍,提升防控能力。 全市共建立武警森林灭火应急救援队伍4支,县级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18支,乡镇、村、企业义务扑火队伍655支,新购森林消防水车18台,进口森林消防水泵120台,我市拥有的现代森林消防装备数量名列全省第一。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了全市县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行了11批集中轮训和考核演练,驻湘武警森林部队派出教官,对全体队员进行了扑火安全知识培训、扑火机具操作训练、扑火实战演练考核等,切实提高了队员素质和队伍实战水平。各区县市也大力加强了对乡镇及村级扑火队伍安全扑火培训及扑火演练,2015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5期,举行扑火演练 19场次。通过教育培训和扑火演练,这些队伍成为我市森林防火的主力军,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抓调度,做好值班备勤。 市、县、乡(街道)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了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昼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市政府修订和重新发布了《长沙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市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随时准备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各级领导将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程序规定,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科学扑救,在确保扑火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