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父亲吩咐儿子“跑腿”运毒 父子双双被抓

01.12.2014  19:14

  因为贩毒,他们赚了黑心钱,但都害人害己,甚至连累到了家人。刘某贩毒被抓时27岁,膝下正有一个2岁多的儿子;57岁的陈某贩毒,竟然吩咐20出头的儿子“跑腿”运毒……

  从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茶陵警方根据两名男子购买毒品的线索,侦破茶陵迄今为止现场缴获毒品数量最大的贩毒案:缴获冰毒1400多克,麻古和K粉若干,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

  刘某等15人特大贩卖毒品团伙被羁押历时1年多后,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10月27日,记者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已对刘某等15人特大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2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贩毒“父子兵”:父子都是瘾君子

  在茶陵县公安局侦查的刘某等15人特大贩卖毒品案中,陈某及其儿子陈某某起着“中转站”的作用,成为刘某的下线和重要毒品分散地。

  刘某,1986年出生,株洲县人。2013年3月,茶陵男子陈某因为贩毒被抓,归案后,陈某为争取立功,要求配合警方抓获上线刘某等人。

  经查,2012年前后,陈某两次向刘某电话提出要购买毒品50克、150克,在取得刘某的同意后,先后分别打款5000元、20000元到刘某指定账户。为图放心,陈某安排其儿子陈某某与刘某交易并嘱咐陈某某将毒品从深圳带回茶陵。

  接到父亲指令后,陈某某连夜乘车赶到深圳,从刘某处拿到毒品后返回茶陵,将毒品交到陈某手中。

  陈某某供述,陈某要他去深圳拿货,他这才得知其父亲在贩毒。因为陈某某自己以前也贩过毒品,并且经常吸食毒品,所以对陈某贩毒一事没有反对。

  “夫妻搭档”贩毒,双双被抓

  在该案中,陈某的上线除了刘某外,袁某也是其重要的“供货方”。经查,陈某经雷某介绍认识了袁某,并以120至130元每克的价格,从袁某处购得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共计300克。

  2013年3月,陈某配合公安机关抓获袁某时,公安机关共收缴袁某冰毒494.7克。同时,公安机关从帮助袁某携带毒品的袁某妻子刘某某处收缴甲基苯丙胺4.5克。

  在该案中,陈某从刘某、袁某处购买毒品后,销售给茶陵县许某、高某、罗某等人。高某、许某、罗某将购入毒品大量流入了茶陵市场。

  经查,许某与高某也是一对夫妻。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期间,许某、高某先后从陈某处购进冰毒51克(其中被收缴23.7克),后转卖给吸毒人员或自己吸食。本报记者刘平通讯员邓画文周子熙株洲报道

  □判决结果

  2人一审被判无期

  本报株洲讯(记者刘平)据统计,陈某共计贩卖甲基苯丙胺1230克,被判处无期徒刑;儿子陈某某参与贩卖冰毒201克,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刘某贩卖冰毒1274.3克(其中被收缴774.3克),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参与贩卖冰毒730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

  袁某贩卖冰毒797.7克(其中被收缴497.7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许某、高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司机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谭某、周某、吴某、罗某某等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