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夫妇诉离婚 法官全力解纠纷

04.06.2015  19:40
  湖南法院网讯  “20多年夫妻,看来真是缘分尽了,谢谢法官的耐心开导,我们也看开了”,6月1日,桃江县人民法院浮邱山法庭内,两位满头白发的老人在接到法官递过来的离婚调解书时说。

  范某与何某系再婚夫妇,现年都60多岁了。因双方性格上的差异,20多年的婚姻生活一直是嗑嗑绊绊,现虽双方均已逾花甲,但长期累积的家庭矛盾却愈演愈烈,为此范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何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原告范某分割家庭共同财产。

  经法庭调查,原告范某系入赘至被告何某的居住地生活,并帮助何某将三个小孩抚养成人,现小孩均已分家另居。两人的共同财产只有位于被告何某居住地的砖瓦平房一栋。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希望挽留住这段“夕阳情”,但双方均表示分开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理性选择。承办法官在双方均执意要求离婚的情况下,耐心安抚老年人的心情,让他们能心平气和的对待已存在的矛盾。

  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之下,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原告范某与被告何某解除婚姻关系,由被告何某补偿原告范某现金人民币18000元,共同所建房屋归被告范某所有。“现在矛盾也解除了,希望你们尽快调整好心情,安享晚年”,结案后,法官祝愿两位老人。

  法官结语:“夕阳无限好”,晚年生活是人生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在承办矛盾并不尖锐的老年人婚姻纠纷时,我们一贯坚持“调解优先,尽量挽救”,也是希望老人们能有一个平静、和谐的晚年生活。也提醒老年人朋友,重新组合家庭时,多多听取子女的意见,慎重考虑;再婚后也尽量多多包容体谅对方,努力维系来之不易的“夕阳情”。 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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