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环保局三个“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

03.07.2015  10:51

为了进一步做好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工作,该局于近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如下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在县级审批权限内,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布局、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实行限时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法定办理时限为: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登记表15日。2014年花垣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时限为: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登记表2个工作日。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时限缩短为:报告书7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登记表1个工作日。2014年,试运行核准与临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相对独立。2015年,试运行核准时,同步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2014年,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与正式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相对独立。2015年,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获得通过时,同步核发正式排污许可证。

二是做好群众与企业的沟通工作。加强对企业周边群众的走访,对群众进行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与企业的沟通,使群众对企业的发展予以理解、支持。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规范运行,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测人员行为规范,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杜绝工作人员服务企业时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