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商务局净化节日风气,防止“四风”反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净化节日风气,防止“四风”反弹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我局在职国家公职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狠刹节日不正之风和防止“四风”反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局党委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二、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1、成立专门机构。成立净化节日风气,防止“四风”反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重点整治节日不正之风和国家公职人员“四风”问题。
2、强化工作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狠抓工作部署和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处理有关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肃作出处理。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1、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研究部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要强化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行为:各级党员干部,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参与赌博活动;出入私人会所;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3、严格执纪监督。局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要结合全县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要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要落实举报制度,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或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