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再婚闹分手 法官上门调解化纠纷

04.11.2015  12:17
  湖南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的上门调解和辛勤付出,让我与结婚不久的老婆和平分手,没有合适的对象,我也不急着结婚了。”11月3日,家住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的钱某连声不住的感谢双清区法院的陈法官。

  现年 76岁的老人钱某2010年第一任妻子因病逝世,儿女都己成家立业,因没有老伴照顾生活起居,遂萌发了找一女伴结婚的想法,但没有与儿女门商量。2012年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了己经60岁、同样有子女的单身妇女刘某,由于两人都想有个伴,认识没半年便瞒着各自的子女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未生育子女。因刘某与钱某家中的家庭成员相处不融洽,夫妻双方因小事经常发生争吵。今年春节,双方发生矛盾后分居至今。原告钱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老体弱且行动不便,承办的陈法官主动来到老人家中了解情况。查明案情后,法官以二老的夫妻感情为切入点,对老人及儿女们进行悉心劝导,但原告仍执意离婚。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再婚家庭,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感情都没有真正融入对方的家庭成员中,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双方从年初已分居至今,和好基本不可能。法官遂采用好合好散调解法,进一步对二老进行心理疏导,宣讲法律知识,辨法析理,逐步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减少分歧矛盾。最终两人冰释前嫌,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至此,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近年来,双清区法院加大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力度,为涉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尽量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开庭等减少老年人的诉累。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尽最大努力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争取调解结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目的,受到了社会群众的高度评价。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老年人更需要有伴侣陪在身边,度过人生最后的时光。在此,法官提醒群众,老年人找老伴时不要操之过急,要多与自己的子女商量、沟通,争取子女的理解。为人子女也要站在父亲或母亲的角度,多关心自己父母,不仅是物质上,更要有精神上的,让他们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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