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经开区人社局大力开展普法学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娄底经开区人社局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始终坚持创新工作格局,丰富活动载体,强化阵地建设,普治统筹结合,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对人社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人社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护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人社工作要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支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加强对人社机关共产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推行党员年度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廉政法制教育,把对党员的法制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增强共产党员的法律修养,促进共产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加强对全体人社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能力。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人社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人社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人社人员依法人社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人社人学法制度,通过开展和参加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设立法制学习栏目等,将法制学习培训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始终。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