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男子不满法院判决爬16米高广告牌欲轻生

30.12.2015  11:59

  尚一网讯(记者 王浪 通讯员 王颂扬 熊敏)12月28日8时23分,常德市安乡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一男子爬上安乡县江南水乡旁的一块16米高广告牌,欲轻生。消防大队官兵随即赶往现场救援。

  8时28分,消防官兵到达救援现场后发现,轻生者情绪较激动,无法正常沟通,且轻生者所处位置只能容下两脚的站立,无法实施其他途径救助。消防官兵立即铺设救生气垫,并做好现场警戒措施,同时对轻生者进行劝解沟通。最终,经过消防官兵近8小时的沟通劝导,16时57分,轻生者终于打消轻生念头,被消防官兵用云梯救下。

  据了解,轻生者姓谢,今年49岁,澧县张公庙人,因不满法院对自己与第二任妻子的离婚判决,认为判决将房产判给前妻,而自己未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遂做出爬上广告牌轻生的过激行为,欲寻求更多的经济补偿。

轻生者站立在广告牌上。尚一网记者王浪 通讯员 王颂扬 熊敏 摄

消防官兵正在广告牌下铺设救生气垫。尚一网记者王浪 通讯员 王颂扬 熊敏 摄

消防官兵用云梯将轻生者救下。尚一网记者 王浪 通讯员 王颂扬 熊敏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