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4〕4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教委)、科技局(科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州中心支行,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部门责任、实施绩效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切实摆上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市州要通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业的成功比例和规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我省的任务指标,要力争实现 2014—2017年引领5万大学生创业的工作目标(各市州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2)。
(三)细化政策措施。各市州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精神,对照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六项措施要求,在梳理本地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逐项研究细化,抓好贯彻落实。
(四)加强调度总结。要及时调度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落实与执行情况,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要认真总结,加强宣传。各市州要将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38号和本通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底前上报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各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工作总结等,请各市州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6月20日前及12月20日前上报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上报以上材料的同时,请一并填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情况表》(见附件3)。
联 系 人:省就业服务局 叶 茂
联系电话:0731-8490013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省教育厅 张燕源
联系电话:0731-84715492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2.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3.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情况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共青团湖南省委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