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启动《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立法调研活动

09.04.2015  11:23

  为了解决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大班额”问题,进一步做好城镇化进程中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布局和合理规划,保障全省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有学上、上好学”,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省人大、省政府已将《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纳入2015年立法出台计划。为了做好《条例》的出台工作,2015年3月23-27日,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就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立法工作及《条例(送审稿)》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立法调研。调研组由省政府法制社会立法处处长办尹平生带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刘洪秋、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张毅龙及有关处室干部共7名同志参加。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两市四县五个学校”的调研安排,调研组先后赴湘潭、邵阳两市,湘潭、湘乡、邵阳、隆回四县,召开座谈会6场,与多家房地产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实地考察了湘潭市火炬小学、小哈弗幼儿园、邵阳市祥凤实验中学、湘乡市景云公立初级中学、第二中学(高中部)、湘乡县育塅乡中心小学、育塅示范学校、育红完全小学,邵阳县塘渡口镇第五完全小学、白仓中学、白仓镇中心幼儿园,并对湘乡县配建有幼儿园的滨江御园楼盘进行走访调研,当面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交流。调研中,大家畅所欲言,充分肯定了《条例(送审稿)》立法非常必要、非常重要、迫切希望,感慨是“教育的春天”,“给教育事业带来了温暖”,期盼《条例》尽快出台、尽快实施,缓解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大班额”现象,解决“有学上”、“上好学”等问题,树、立教育公益性地位。同时,各个市县人大、政府、教育、财政、规划、国土、住建、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房地产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对《条例(送审稿)》中的保障中小学幼儿园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服务半径、简化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办理手续、确保建设资金落实以及各部门在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中的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建议,为《条例》的修改和出台献言献策。

  据省政府计划,6月份《条例》完成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程序,7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预计11月左右正式颁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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