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立法工作联席会议
03.08.2015 20:19
本文来源: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为了保证年度立法计划的实施,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规则》的有关规定,7月30日上午在省人大机关会议中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了立法工作联席会议,研究2015年立法计划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钟实同志主持,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有关厅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肖迪明同志通报了2015年立法计划进展情况。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扶贫办等单位汇报了2015年提请审议项目立法进展情况。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介绍了其负责审议的立法项目进展情况和下阶段的工作安排,表示一定积极做好相关法规审议、前期介入等工作,配合做好2015年立法计划落实工作。省政府法制办介绍了有关立法项目在省政府的进展情况,法制办主任陈雪楚同志认为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开得很及时、很有必要,希望法规起草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安排的立法进度,抓紧起草,保证立法质量,突出问题导向,在法规起草中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法规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起草单位要加强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委员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同志在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后,就如何落实好2015年立法计划作了重要指示。谢勇同志认为,省人大、省政府有关单位为了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做了大量工作,工作中有亮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的立法计划执行有喜有忧,喜的是经过大家的努力,有的重点调研论证项目进展顺利,成为了提请审议项目;政府的议案完成情况也比去年好。忧的是从现在的执行情况来看,要完成年初的立法计划,压力还很大。为了确保立法计划的完成,谢勇同志提出三点要求:1、要抓紧工作,力争实现2015年立法计划。有必要反思计划制定、工作衔接、责任意识、督促机制等四个环节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争取把计划定科学,把协调工作理顺,把责任落实下去,把责任督促机制建起来。同时,要创新立法草案文本体例。有的单位在起草法律草案时盲目追求 “大而全”、“小而全”,对立法是否真正管用考虑不够。要进一步树立问题意识,抓准关键问题,有几条写几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推广这种立法草案起草模式。2、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以后,省级立法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设区的市立法权确定后,地方立法工作将首先面对以下两个紧迫问题:一是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如何把握,二是如何确保上下立法工作的有效衔接?省人大法工委和省政府法制办要在年初召开的立法务虚会所达成共识基础上,进一步对这两个问题进行研究,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3、关于几项具体工作。第一,为了进一步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与省政府立法计划的衔接工作,省人大法工委八月份应拿出编制2016立法计划工作安排,提前告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协调相关工作。此外,一定要坚持凡省政府过来的议案须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二,为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已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如果省政府因情况变化决定暂不提请人大审议的,省政府法制办或省政府办公厅要将情况函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第三,关于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的起草审议工作。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在省委的高度重视下,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立法起草工作进度比较理想。为了确保该条例11月份通过,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工作往前赶,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以后,要尽早提交到省人大。8月份,省人大农业委、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扶贫办要一起对该条例草案及相关议案作进一步研究,在相关调研中要尽可能安排相关常委会委员参与,确保立法质量,同时也便于常委会委员在实际调研中统一认识,加快审议进程。(责任编辑:刘舒尹)
本文来源: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03.08.20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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