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启动大病保险特药工作

27.12.2016  01:31

  12月23日,益阳市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 基金管理处组织各区县(市)经办机构负责人、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人、特药药企、特药协议药店召开大病保险特药工作会议,在正式启动大病保险特药工作,将达沙替尼等16种特药纳入长沙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城镇职工按照特药的医保结算价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费支付,城乡居民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万元以内(含6万元)城镇职工按70%、城乡居民按60%支付,6万元以上12万元以内(含12万元)城镇职工按60%、城乡居民按50%支付,超过12万元的特药费用,不纳入支付范围;特药实际报销金额计入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益阳市大病保险特药工作的启动,将为全市350万参保对象中的大病特药患者带来了福音,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大大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益阳市大病保险特药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对于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期间产生的符合规定特药费用可进行追补。长沙市本级已启动了2016年追补工作。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