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召开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
近日,益阳市召开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编办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和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精神,通报事业单位年检制度改革情况,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市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16个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议认为,坚持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是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提升公益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负责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涉及的业务科室和经办人员,对本部门系统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系统的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加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管理是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编办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要求,将查验证书纳入有关审批流程,在受理事业单位申办业务事项时,坚持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收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对不按规定提交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决定,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对事业单位监管的联动机制。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市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房管局、人民银行益阳中心支行等16个部门。市联席会议由市编办牵头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参加联席会议成员为各单位分管领导,并指定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中的问题。
会议强调,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工作对接,建立经常性的情况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机构编制部门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及时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诚信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执法检查等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事业单位的有关管理或评价信息要及时通报登记管理机关,相关信息作为各部门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和办理业务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系统内部检查,必要时对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以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