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犬3个月后就应打疫苗,请到当地动物防疫站接种

06.08.2015  10:55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8月5日讯(记者)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如今家中养宠物成为一些市民的新爱好。然而如何在享受宠物给生活带来的欢乐的同时,履行应尽的义务让不少人心存困惑。近日,安沙镇的吴女士拔打本报热线86885555反映:看了本报报道《不给狗狗接种疫苗,最高将罚款一千元》,在镇上没有找到打疫苗的地方,不知道关于在乡镇打疫苗的问题政府有没有规划安排。

  针对吴女士的疑问,记者随即咨询了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其工作人员表示,若需要给家中狗狗打疫苗,可到所在乡镇动物防疫站办理相关手续,由专业防疫员进行接种。“各乡镇动物防疫站的狂犬疫苗均由政府统一采购,质量有保障。”她告诉记者,接种一般普通的狂犬疫苗只需支付一定的手术费,疫苗不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对宠物注射狂犬病等疫苗只有法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才能实施,社会上其他单位或个人开设的宠物诊所,包括已经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诊所也没有资格注射。

  据了解,全球每年有约5.5万人死于狂犬病,即平均每10分钟有1人死亡。由于是人畜可以共患的传染病,狂犬病截至目前仍为国内重点传染病之首。“强制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切实保障了人和犬共同的健康利益。”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幼犬3个月以后就应该注射狂犬疫苗,以后每年注射一针,如果是国产疫苗,可能免疫期不到一年,具体的打疫苗时间要听从大夫建议。小狗抵抗力比较低,在没有打疫苗之前最好不要让狗出门。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