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车不慎引纠纷 致人轻伤获刑八月赔七万

25.04.2016  12:39
   湖南法院网讯   (魏海艳 何干祥) 倒车时一定要注意车后是否有人。因杨甲倒车时没注意,差点撞上郭乙,郭乙恼怒拍打杨甲车,双方矛盾升级,杨甲将郭乙打伤。日前,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故意伤害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甲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7月17日22时许,被告人杨甲因倒车与被害人郭乙发生纠纷,随后双方相互扭打。被告人杨甲用拳头将被害人郭乙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郭乙左侧第4、5、6、7、8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5年10月24日,杨甲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2015年11月25日,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杨甲赔偿了被害人郭乙人民币7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甲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杨甲提出“已赔偿了被害人郭乙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的辩解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和双方矛盾已经化解的事实,对被告人杨甲适用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如上判决。(文中人为化名) 来源:道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