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洞庭湖区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通知
06.12.2016 22:39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的通知》(湘农联〔2016〕265号)明确,在洞庭湖区竞争择优建设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市区申报。各县市区根据该通知之《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确定是否申报,并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意见。确定申报的,根据建设目标任务和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编制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请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后向所在市人民政府申报,并报所在市农机局备案。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报市政府三份,市农机局一份。
二、市审核推荐。实施方案规定,市政府收到县市区政府申报材料后,择优推荐到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请各市农机局认真负责做好申报协助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岳阳、益阳、常德市各推荐4个县市区(并排序),长沙市推荐1个,不宜多推;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获得市政府推荐的县市区,将参加省局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的评审会,请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到会作竞争性陈述报告,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农机局管理处 黄颖洪;电话:0731-85529315;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6年12月6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06.12.2016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