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星岛日报》:湖南最大跨国制贩毒案一审宣判
中新社郴州12月2日电 (记者 傅煜)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2日公开宣判被告人雷明华(香港居民)、卡洛斯(墨西哥籍)等9人犯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一案。在此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最大跨国制贩毒品案中,作为制毒技师的被告人卡洛斯等4人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雷明华、卡洛斯、李俊辉(香港居民)、文鸿彪(香港居民)等人为牟取暴利,在同案人朱国兴、庄建跃的纠集下,分工合作在湖南桂阳县大肆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告人张军等人在雷明华诱惑下,协助制毒,所制造毒品纯度高,数量巨大,且已有近100千克甲基苯丙胺流入社会,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明华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成品及半成品、咖啡因若干,其行为构成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告人卡洛斯精通制毒技术,作为制毒技师直接制造毒品若干,其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被告人李俊辉实施了担任制毒技师翻译、协助制毒等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其与雷明华、卡洛斯等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被告人文鸿彪负责向雷明华等人传达指示及向李俊辉转送报酬,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法院认为,鉴于文鸿彪在共同犯罪中未直接参与制造毒品,可相对其他主犯对其从轻处罚。
本案因案情重大、复杂,依法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因犯运输、制造毒品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雷明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卡洛斯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悉,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法庭为被告人卡洛斯聘请了西班牙语翻译,为部分未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墨西哥驻广州总领事馆派员旁听了庭审,并多次探视了墨西哥籍被告人卡洛斯。(完)
刊于12月3日澳大利亚《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