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电镀厂无证储存氰化钠 负责人被刑拘

20.12.2014  15:50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潇湘晨报报道,12月19日,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发布消息,称辖区内一无名电镀厂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该厂技术负责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5日22时30分,治安大队接到报警称:湘潭市雨湖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在楠竹山镇某公司废弃厂房内的无名电镀厂进行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该电镀厂内储存有大量的危险物质氰化钠,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调查得知:自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15日,无名电镀厂技术负责人罗某某(男,50岁,雨湖区楠竹山镇人)在未办理国家许可的相关证件下,在楠竹山镇某公司废弃厂房内搭建非法电镀厂,从事电镀加工业务。并在明知氰化钠为剧毒物质的情况下,仍在该非法电镀厂内私自存放剧毒危险物质氰化钠约20公斤。

省外人员来返长沙最新要求:不满5天不得进餐饮商超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长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新浪湖南
长沙博物馆最新公告
   长沙博物馆发布    疫情防控措施最新新浪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