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广泛听取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保证《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质量,提高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湖南省人大法制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地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1.条例草案关于设立业主代表大会的规定是否可行?
2.条例草案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规定是否合理?
3.条例草案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欠费信息的规定是否合理?
4.条例草案关于禁止擅自利用住宅作为私房菜馆、棋牌室及办公场地等经营服务场所的规定是否合理?
5.房屋竣工后尚未出售和建设单位自留的物业,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是否应缴存专项维修资金?
6.利用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增值收益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量保险是否可行?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及报名条件
本次听证会选定听证陈述人16人,由听证机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和适当体现代表性原则确定。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由听证机构从未被确定为陈述人的报名者中确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交听证会报名表及个人身份信息证明。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报名电话:0731-85309195,85309333,85309460(传真)
3.报名地址:长沙市韶山中路190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1003室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
条例草案及报名表已在湖南人大网(www.hnrd.gov.cn)和红网(www.rednet.com.cn)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报名参加听证会并对该法规草案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