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鉴定数量连续3年破10万件 位居全国前列

20.01.2015  11:31

    记者19日从湖南省司法厅获悉,2011年以来,该省办理司法鉴定案件业务数量已连续3年突破10万件,司法鉴定业务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单独或参与化解社会重大矛盾纠纷4000余件。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明确规范,确立了司法鉴定的统一管理体制。近年来,湖南司法鉴定事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随着司法鉴定队伍的日益壮大,出现了司法鉴定行政监管体制不够完善、执业环境不够优化、鉴定质量参差不齐、鉴定机构之间存在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新问题。  

  “原有的司法鉴定管理法律体系已无法满足新的行业发展现实,这就直接导致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实际难题。”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表示,湖南有必要将强化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和一些已被实践证明的成功管理经验、新的做法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争取尽快出台《湖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依据。 

  法律援助是中国针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帮助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了司法的公平正义。而从实际来看,当前,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还限定在律师援助领域,司法鉴定援助并不包含其中。据统计,近几年湖南省每年办理司法鉴定援助的案件约为2000件,费用均由司法鉴定机构自行承担。 

  “由于缺乏财政支持,导致司法鉴定援助工作难以进一步扩展,既无法满足社会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也难以提高司法鉴定机构参与援助工作的积极性。”湖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处处长陈少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将尽快推动司法鉴定援助工作纳入湖南省财政保障体系,切实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难题,降低参与诉讼的法律成本,让群众做得起鉴定,打得起官司。 

  同时,司法鉴定还存在实施标准欠缺、鉴定管理和使用之间脱节、偏远落后地区鉴定资源不足、部分鉴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 

  对此,傅莉娟表示,湖南将尽快建立专家评估机制,组织专家定期对司法鉴定机构所从事执业类别的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执业水平进行综合评估,逐步淘汰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机构和人员。“同时建立司法诉讼环节的法庭质证评价机制和相对完善的司法鉴定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执业管理和监督,有效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记者了解到,为提升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鉴定能力,2014年,湖南组织了5期《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培训班,完成了新标准整体培训任务,确保了该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适用新标准的平稳过渡,并将机构负责人、内勤的培训纳入规范化常态。

(来源:湖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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