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玩游戏机欠债无力偿还 拿毒品抵债获刑8年

01.12.2014  14:32

  本报株洲讯(记者刘平通讯员徐传村)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没有正式工作的中年男子王某某没有收入来源,欠了钱后竟然用毒品抵债。结果王某某构成了贩卖毒品罪,日前,王某某被荷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王某某现年41岁。没有正式工作的他,平时喜欢进游戏室玩捕鱼机,结果欠下了游戏机室管理人员黎某(另案处理)一些钱。

  2014年4月初的一天,黎某给王某某打了个电话,要求王某某还钱,但提出了个建议,王某某可以送800元的毒品来抵欠下的800元赌债。王某某对还钱方法表示很乐意,很快从一名贩毒人员“四毛”手里拿了1.5克冰毒和5粒麻古,交给黎某抵欠款。

  没过几天,王某某花2800元从“四毛”处购买冰毒和麻古,在回家途中接到了黎某的电话,黎某要求王某某送600元的毒品来电游室抵债,王某某随即答应了。

  王某某到达电游室后,结果被民警抓获,民警从王某某身上搜查出15.28克疑似冰毒和净重4.06克的44粒疑似麻古。后经株洲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上述物质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荷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某在明知麻古和冰毒是毒品的情况下仍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