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主次干道流动摊贩 被立案就扣责任单位考核分

17.09.2015  12:01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9月17日讯 (记者 盛磊 通讯员 黄进)流动摊贩与城管打游击、“门前三包”仅是一句口号,这类城市管理“顽疾”一直是市民投诉热点。记者昨日从长沙县城管委获悉,即日起将对城市管理考核工作进行调整,将对市容秩序类和“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严管重罚。

  以往城区主次干道出现流动摊贩,被拍照取证后未及时处置才在考核中扣分。此次调整为发现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只要被拍照取证进行立案,就扣责任单位的考核分。此次实行立案扣分的市容秩序类案件包括店外经营、门前脏污、乱堆乱放(含店外堆物、店外乱摆、店外乱停)、乱牵乱挂、流动摊贩、违规夜市、夜市疏导点管理不规范、在建新建违法建设、道路沿线垃圾堆积和社区垃圾堆积十类。

  在“门前三包”方面,调整后将从立案、整改、处罚三个环节考核。一旦有店外经营现象被立案就扣分,职能部门处置后如果整改不到位仍要扣分,且整改不到位又未对门店进行处罚还将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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