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暨涉外商事审判培训班成功举办

13.04.2015  12:30
  •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授课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授课
  • 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富讲话
  • 湖南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立新主持讲座
  • 培训现场
  •   湖南法院网讯  4月8日—10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暨涉外商事审判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成功举办。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学军等领导和审判业务专家应邀前来专题授课。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富出席培训班并作开班讲话。湖南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立新主持讲座。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期培训班立足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实际,设置了“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裁判方法及前沿问题”、“涉外商事司法政策及前沿问题”、“著作权案件审判的有关问题”、“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赔偿中的证据运用”、“湖南法院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等课程,在组织学员们认真听课的同时,还结合工作实践,开展了课堂提问和讨论环节,培训班氛围活跃,切实做到了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学员们普遍反映本次培训授课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课堂井然有序,机会难得,受益匪浅,通过参加培训,强化了业务学习、交流了审判经验、统一了理念认识,达到了答疑释惑、开阔眼界、推进工作的良好效果。

      刘庆富在开班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全省法院认真贯彻第四次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工作有创新,全国有位置”的总体目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刘庆富强调,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法官要以贯彻适用《民诉法解释》为重要契机,努力破解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规范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行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水平。要重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根据《民诉法解释》的新规定,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要熟练运用证据新规则,更新证据理念,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民诉法解释》关于证据的新规定;要加大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的力度,对确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的案件依法进行证据保全,积极慎重地适用行为保全,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要努力破解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送达难题,积极适用《民诉法解释》对于送达问题的新规定、新突破;要切实规范涉外审判程序,牢固树立涉外审判程序公正的理念,认真学习《民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办理,确保每一个涉外商事案件程序无瑕疵。

      省法院民三庭就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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