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指数长沙排全国第七

01.11.2016  12:31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长沙已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百城前十名。

    本次评估使用的2016年指标体系总分为1000分,100个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63.07分,较2015年上升4.57%。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是:宁波、深圳、杭州、南京、广州、合肥、长沙、苏州、潍坊、台州。

    本次评估,长沙总分为750.94分,比全国平均分高出87.87分。从具体指标上看,长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这几个指标得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此外,有11个城市在连续四年(2013年至2016年)的评估中始终处于前二十位,这些城市是:北京、上海、长沙、广州、杭州、南京、厦门、成都、深圳、苏州、合肥(排名不分先后)。至此,长沙法治政府指数在全国100个城市中已连续三年排名前10、在中部区域32个城市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