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因受贿被判刑12年

16.12.2014  11:44

  【河北冀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犯受贿罪等被判12年徒刑】记者从河北衡水市中院获悉,河北省冀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利国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利国违法所得人民币127.65万元被追缴、上缴国库。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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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