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08.03.2019  18:41
  

  3月5日,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各市州院分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及民行科(处)长,省院民行处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深入剖析了当前我省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的“短板”与问题,并对全省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检察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安排部署。

  会上,刘清生副检察长要求,一要大力推动精准监督,做深做细,提升绩效,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要全面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完善省、市、县三级院各有侧重的多元化监督格局。要从提请抗诉案件实行分管检察长参与集体研究讨论,建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档案,培养典型案例,组建专家委员会,落实全面审查机制等方面,全面提升民事诉讼监督实效。二要进一步夯实基础,积极探索,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要加强行政裁判结果与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把行政非诉执行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三要全面推开、深度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持续稳定规模和提高质量,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继续落实公益诉讼专班制度,抓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优化诉讼结构,严把案件质量关,完善公益诉讼机工作机制,落实“一案三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外探索,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

  刘清生副检察长指出,监督者不是高人一等,而要技高一筹,更要品高一节。队伍建设要常抓不懈:一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严格依法办案;二要严守工作纪律和检察职业道德,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三要通过建立内部业务学习制度,多层次选派干警学习培训,推行优秀民行业务能手培训民行干警,分条线定期发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等方式,切实提升队伍业务素能。

  会上,常德市院、永州市院、郴州市院和长沙市院还分别就生效裁判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以及服务民营经济作了经验发言。



责编: 周薇       审核: 孙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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