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委常委讨论通过《桑植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
17.06.2016 11:28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图为县委常委会会议现场
6月15日,县委书记刘卫兵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讨论《桑植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云海,县委副书记刘拥兵等县委常委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卫红,县政协主席皮运舰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县环保局负责人就桑植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制定情况作出了汇报,然后各列席单位负责人和县委常委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
赵云海指出,推行《桑植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释放了三个信号: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是红线不能恣意踩踏的信号;二是改变过去以GDP论政绩,现在逐步形成经济发展要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信号;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已开始实施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的信号。
刘卫兵最后强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职责,对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和监管严重失职的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纪检、组织部门要根据《桑植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到位,严格追责,绝不迁息。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桑植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7.06.2016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