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精准扶贫的法院“篇章”
湖南法院网讯 (熊闻遐) 2015年12月31日,这一年的最后一天,桃江县人民法院政工室副主任傅新兵来到该县大栗港镇金盆村看望定点帮扶的贫困对象文嗲,傅新兵除了是该院“一进二访”工作组成员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金盆村“第一书记”。“这个干部没有‘干部’派头,挑水下地都干,还想方设法帮我们致富”,这是该村负责人对这个“第一书记”的评价。
桃江县是典型的中部农业大县,人口有近90万,但工业产业相对比较落后,贫困人口较多、扶贫的压力较大。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桃江县人民法院从年富力强的干部中选出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傅新兵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因地制宜开展“精准”帮扶措施,确保“扶真贫”、“真扶贫”。
认识“精准”。 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扶贫相关精神,切实担当起对贫困户扶贫的重任。院长牵头成立扶贫驻村工作组,全院中层骨干任工作队员,并选派一名党组成员任扶贫攻坚工作队队长,一名中层骨干赴村担任“第一书记”,给予“精准扶贫”工作最充分的人员保障。
结队“精准”。 明确由法院25名干警联系75户贫困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扶贫工作组会同当地乡镇、村干部逐户摸清贫困户情况、了解主要致贫原因,组织开展对接帮扶工作。截至12月底,法院扶贫工作组已对负责的帮扶对象进行了两轮摸底调查。“通过结队扶贫,我对基层群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办起案子来也有了更深的体会”,执行局副局长崔益沙颇有感触。
帮扶“精准”。 一是定期召开联络工作协调会,召集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宣传党的富民政策,介绍各地农村致富先进典型,提高村民脱贫积极性。二是邀请农业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专家实地调研考察,初步形成脱贫规划,因地制宜落实帮扶措施。三是立足审判职能,对特困户面临的抚养、赡养等法律问题及时给予关注指导,全年共化解有关矛盾纠纷11起,进一步扫清了扶贫“障碍”。
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