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冬:切实履行党组政治职责
5月17日,在省局党组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讨会议上,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强调,带头学习好、带头理解好、带头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既是省局党组的重要政治责任,又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李金冬局长要求,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对党组工作的重要意义。《条例》强调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求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这为省局党组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性保障。《条例》确定了党组工作应当坚持的“四个原则”,列举了应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七项重大问题,这为党组行之有效、规范科学地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在体制、机制、制度、原则上,提供了极具可操作性的、全方位的指导。《条例》是党组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标准,为党组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更严更实的标准。
李金冬局长要求,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决执行中央决定,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党组书记要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带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保持敏锐的政治眼光、清醒的政治头脑,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有“主心骨”,明辨是非,站稳脚跟,确保党组决策的正确政治方向。
李金冬局长要求,增强全局意识,提高党组决策的整体效率。要强化全局大局意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在研究决策中做到一切从党的事业全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局出发,既立足当前,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又着眼长远,谋划好不断推进改革发展的任务目标。
李金冬局长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规定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决定。要在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过程中,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使党组决策科学、客观。党组书记要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鼓励党组成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党组会议得深、论得透、偏差少,营造民主、团结、集体决策的好氛围。
李金冬局长强调,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边学边改,对现有的关于党组设立和运行的制度进行清理规范,抓住履行职责、执行组织原则、落实议事决策等重点环节,查找不足,改进完善,确保党组决策的流程、规则、程序等符合规定。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决策的工作思路,以身作则,不断提升党组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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