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部印发通知 未获准机构不许向在校大学生放贷

07.09.2017  15:02

  三湘都市报9月6日讯 “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9月6日上午召开的教育部第七场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上,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回答关于“部分大学生陷入校园贷泥潭”问题时表示,2017年上半年教育部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

  记者从湖南省教育部门获悉,2017年6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为切实规范校园贷管理,杜绝校园贷欺诈、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等行为,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通知》要求各高校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不良校园贷危害,提醒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未经校方批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及时清理各类借贷小广告。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发现的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对未经校方批准在校宣传推介、组织引导学生参与校园贷或利用学生身份证件办理不良校园贷的教职工或在校学生,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记者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