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份长沙市校车联网联控和违法情况通报
长校车办函〔2016〕4号
各区、县(市)校车办,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16年3月份我市校车联网联控和违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3月份平台报警情况
二、3月份整月不上线、上线无照片情况
三、3月份报警信息未在48小时内处理情况
四、3月份2次及2次以上未在48小时内处理警情车辆
五、3月份市校车办平台抽查整改情况
六、已办理注销校车使用许可但未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退出手续的校车统计
七、3月份检验有效期到期的校车情况统计
八、3月份校车违法情况统计
九、工作要求
1、从速查处联网联控不达标的校车 。各区、县(市)校车办要利用“长沙市校车监管服务平台”,对辖区校车联网联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达不到联网联控要求的校车,各区、县(市)校车办要严格按照《长沙市校车办关于实行校车联网联控工作的通知》(长校车发〔2014〕6号)文件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市校车监管平台摸排发现的具体名单将上传到长沙市校车安全QQ群)。
2、加强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和处置 。各区、县(市)校车办要牵头组织集中整治行动,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校车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处。
3、及时督促非标校车办理退出手续 。对于尚未办理退出手续的非标准校车,有关区校车办应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校车所有者严格履行校车退出程序,在办理校车许可决定书后,到市级或县级车管所办理退出手续。
根据长沙市校车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校车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长校车发〔2016〕3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3月份开始,区、县(市)校车办对平台报警信息和市校车办抽查相关问题、产生原因及整改结果等进行如实记录,并存留纸质档,不再将月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回复市校车办。市校车办将加大对各区、县(市)整改落实情况和存档情况的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各区、县(市)安全生产考核排名。
长沙市校车办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