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评】让安全成为发展“新常态”
12月1日起,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据《星沙时报》报道,此前,长沙县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行动,对藏匿各地的12处危化品非法经营窝点进行了毁灭性打击,给“新安法”的实施奏响了前曲。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了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的新常态,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必然是安全稳定的常态,没有安全,一切“常态”也不再“常态”。因此,全社会应以落实“新安法”为契机,着力构建安全稳定新常态,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驾护航,并使之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构建源头治安新常态。入口不严,后果连连。严格安全准入,是源头治安的必然措施。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把招商引资、新上项目安全准入关,严禁先上车后买票、先上车不买票的行为。同时,要按照“新安法”的规定,落实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从源头上抵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并通过优胜劣汰机制,及时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激励和引导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形成企业主动抓安全的新常态,切实做到自觉查改隐患、自觉制止违章、自觉安全生产。
构建从严施安新常态。要按照“新安法”的要求,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取缔的坚决取缔。执法监管做到全覆盖、日常化,并始终保持“露头就打、见芽就掰”的高压态势,使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形成不敢违法的新常态。要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氛围,并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将突击暗访常态化,及时发现企业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令其没有机会违法,形成不能违法的新常态。要建立曝光制度,对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罚并公开曝光,做到“一企受处罚,多企受教育”,形成不愿违法的新常态。
构建齐心管安新常态。“新安法”不是部门法,而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不单是安监部门“一家”的事,从家庭到社会、从社会到岗位、从岗位到部门,涉及宣教、培训、监管等诸多方面,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管”的工作机制势在必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硬任务任何时候都推不掉、甩不脱。因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进一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构建齐心管安新常态。同时,对于各级党委、政府来说,必须把安全生产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人财物等问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时刻将安全生产挂在心头、抓在手上,重点落实领导分工、干部配备、制度实施、责任考核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成为新常态。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