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下功夫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娄星区人社局在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通过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履职尽责,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下功夫。
一、抓重点,促清欠,提高预防拖欠工资的防范能力。工资是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为确保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最大限度的降低工资纠纷,加强工资支付的日常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我区组织召开了预防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明确农民工工资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处理。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案件处理,共追讨农民工工资4237万元,涉及人数1795人。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支付工资问题加强监管,定期排查,及时沟通。通过加强管理,强化项目负责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
二、攻难点,保稳定,提高群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近年来,由于受经济大环境、融资风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经济持续下行,企业停产、半停产逐年增多,企业职工安置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为积极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我们加强部门联动,认真履行职责。一是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在劳动维权方面的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了解决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落实行业归口管理责任,各司其职。通过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联合执法,打好“组合拳”,变清欠工作“尾端治理”为“前端预防”,形成“一处拖欠,处处受限”的监管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公安部门针对包工头及个别人员为达到自己恶意要价的目的,煽动不知情的农民工以维权名义冲击政府机关、扰乱公共秩序、蓄意伤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介入过程中,按照“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违法行为处置到位”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亮点,树品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能力。以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为抓手,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在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联席会议,通报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侦查、撤案等情况,共同研究和分析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优化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上半年,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6起,已处理2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起,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起。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