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起 衡阳市正式推行“三证合一”

28.09.2015  13:25




       9月18日,衡阳市正式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此次改革将在全市范围内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流程,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将以前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从9月18日起,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对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相关证照。在过渡期内(2017年底前),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