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生产日期想敲商家竹杠 小伎俩被识破后逃之夭夭

28.09.2015  11:04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9月28日讯 (记者 赵鹏 通讯员 刘慧)“你好,我们在这家超市买到了过期的食用油,麻烦你们按《食品安全法》对我赔偿10倍的价钱。”近日,长沙县工商局湘龙工商所接到一位自称姓周的人投诉,称丰润易购生活超市出售过期食用油。

  接到投诉后,工商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据投诉人周先生介绍,他和朋友一起到超市购物,买了一桶山润双低菜籽葵籽油,出门不久其朋友就发现,这桶油是2013年11月25日生产的,而其保质期为18个月,换算到现在已经过期近4个月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这桶油售价88元,应当赔偿880元。

  根据投诉,工商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丰润易购生活超市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立即对进货渠道和进货台账以及上柜现货进行检查,发现周先生提供的这桶油批次为20005526,但是所有台账里都没有这桶油的进货批次。

  随后该负责人还联系了供货厂家,厂家对发货记录查询后,也没有找到该批次食用油的出货记录,而且这家超市是今年4月开业的,按道理这种生产日期为2013年的油是不可能发货到超市来的。

  既不是厂家发货,自己的台账又没有记录,那么这桶“超期”食用油究竟是哪里来的?为了查找来源,该店负责人开始翻查视频记录,看这桶油是什么时候摆上货架的,但是视频中的一幕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根据视频记录,事发那天有两男两女同时进店,进店后四人就东张西望,但是也不选购物品,后来两个女人走到食用油货架后,从上面提下来一桶山润双低菜籽葵籽油,然后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盒子在油瓶上使劲擦拭。

  这时候一名超市员工经过,两人就连忙装作正在查看食用油信息,待超市员工离开后,两人又继续进行擦拭涂改生产日期,过了一会,另一名女子就拿出手机对桶身拍照,然后招呼两男到柜台付钱后就离开了。

  过了两分钟,四人又重新回到超市,然后就声称发现了过期食用油。“法律是用来保护公民权利的,这些人利用法律来敲诈商户,自身行为已经违法。”工商工作人员介绍,事情调查清楚后,和对方核实情况时,对方一听就立即挂断了电话,并再也无法联系上。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