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第二期培训班在韶山召开

16.10.2014  18:43

2014年10月13日至15日,全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新环保法"第二期培训班在韶山如期举行。湘南片区衡阳丶娄底丶郴州丶邵阳丶永州五市企业法人代表或环境管理者400余人踊跃参加。省环保厅党组成员丶纪检组长徐勇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徐勇组长为大家阐述了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和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号召大家认真学习新环保法,遵守新环保法,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遵循。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长陈战军、应急中心主任兰洋丶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庄,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支队长张小兵理论联系实际,分别从"新环保法解读与宣讲"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和环境违法案例解析""新环保法与企业环境管理丶清洁生产"作了精彩讲述。广大学员普遍听讲认真,反应热烈,表示培训非常及时,听了讲座后思想震动很大,一定会按照新法要求切实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