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打赢扶贫攻坚战——人社部全面做好扶贫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人社部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人社扶贫工作。2016年以来,尹蔚民部长先后5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和部务会专题研究人社扶贫工作,并亲赴山东省菏泽市对创办“扶贫车间”等就业扶贫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到部定点扶贫县安徽金寨县进行专题考察。邱小平副部长和其他分管部领导多次召集部内有关司局研究部署人社扶贫工作。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39号)要求,认真落实人社部承担的3项牵头任务、12项参与任务,督促指导各地人社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人社扶贫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
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文件。
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71号),明确了人社扶贫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粤湘劳务协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67号)、《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19号)等文件,分别对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人社厅(局)出台了推进人社扶贫工作的配套政策文件。
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一是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创业。二是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地方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三是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改善和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服务。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89亿元,补助中西部地区110个县建设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各地结合实际,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办法措施,创建了闽宁合作、广东珠三角四地市对湖南湘西州和湖北郧西县、深圳-百色扶贫对接等劳务协作模式,涌现出山东菏泽扶贫车间、陕西平利社区工厂、新疆南疆卫星工厂、江西宁都电商园、安徽金寨、岳西等地就业扶贫基地和创业试点等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典型。
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是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力度,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4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0号),积极帮助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内的农民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2016年全国人社部门组织开展政府补贴性农民工职业培训913万人次。二是启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部署“十三五”时期在全国组织千所左右省级重点以上的技工院校开展行动,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员)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促进技能脱贫。三是支持贫困地区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2016年开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增列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专项。本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5.11亿元,支持河北等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29个公共实训基地,覆盖77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所辖县。各地人社部门把技能脱贫作为精准扶贫重要任务,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落实。重庆建立紧缺职业目录动态发布制度,重点打造家政服务和特色培训品牌。2016年人社部门组织培训贫困劳动力990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5%以上。安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所学专业为安徽省确定的紧缺专业工种的,毕业时一次性给予2000元技能培训补贴;到省内民营企业就业的,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就业补助。广西启动实施48所技工院校与54个贫困县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重点对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学员给予每人每学年1.2万元补贴。河南对企业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且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对企业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险水平。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促进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江西、河南两省探索建立由政府按现行最低缴费档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机制,并在相关会议上总结交流经验。二是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2016年,江苏、青海等13个省级政府发文再次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保障和改善了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老年居民生活。三是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行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倾斜性政策。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积极引导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
一是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将贫困地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纳入《“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二是会同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从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四个方面作出“三放宽、一允许”的规定,适当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向县特别是乡镇事业单位倾斜。三是落实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倾斜的工资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指导地方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和高定基本工资档次(薪级)政策。四是通过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专家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服务活动,在服务项目和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五是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加大扶贫类服务岗位开发力度。六是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奖,并召开了第一届表彰大会。追授李保国、姜仁坤同志“脱贫攻坚模范”荣誉称号。
大力做好定点扶贫县精准扶贫工作。
部党组对定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以来,先后有4位部党组成员到人社部两个定点扶贫县考察调研,其中有两位部领导把天镇县、金寨县作为自己的联系点。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定点县挂职扶贫。按照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会议精神,制定了定点帮扶天镇县、金寨县脱贫工作五年规划。一年来,人社部有30余名司局级干部、60名处级干部到两县考察调研,协调山西、安徽两省人社部门支持两县做好促进就业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技能培训800多人,实现转移就业4200多人,外出务工人均收入3.5万元。
2016年,人社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人社扶贫脱贫任务还很繁重。农村贫困劳动力数量大、技能水平低、就业能力不足,产业带动就业能力弱,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转移就业质量难度大;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偏低,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也还十分突出。二是人社扶贫举措精准度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人社部门对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人社扶贫的主动性不强,帮扶工作不实,帮扶措施的针对性与可及性不够;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一些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落地难,影响了脱贫实效。三是人社扶贫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人社部门与扶贫等部门横向之间以及各级人社部门纵向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人社扶贫统计指标体系不健全,有关扶贫工作的基础台账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人社脱贫成果难以得到量化体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7年脱贫攻坚作出的部署要求,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扶贫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人社厅督〔2017〕13号),从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定点扶贫等方面做出了具体部署。5月2日,人社部党组召开会议,审议《关于2016年人社扶贫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考虑的汇报》,对进一步做好人社扶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进一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思想和其他中央领导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人社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分析查找影响各项任务精准落实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研究细化扶贫工作目标,量化成效指标,完善政策措施,明确抓落实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是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对地方人社部门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注意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做好牵头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要改进和加强人社扶贫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及成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政策落实评估,推动人社扶贫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加大人社扶贫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